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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不是公益平台 最少估值7亿美元

来源:网上生意 2012-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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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是明确的举报盗版按钮,而不是和其他混杂在一起的按钮

最近很多被百度操作和误导的媒体,一边倒的说百度没有侵权云云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关键点在于:

百度文库不是公益平台, 6.6%的搜索市场占有率,最少估值7亿美元

1.百度文库和百度贴吧是否存在盗版侵权作品?

问答汇:百度文库和百度贴吧都存在海量的盗版侵权作品

2.海量的盗版侵权作品是由谁上传?

问答汇:盗版侵权作品一般认为是网友上传但是,并不能排除百度网站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安排员工上传,并且百度明显进行了整理和排列推荐出于法律条文的考虑,我们暂时就基于网友上传来考虑问题

3.百度有没有获得商业利益?

问答汇:百度获得巨额的商业利益包括直接商业利益和间接商业利益

(1)直接商业利益,并不是只有一般人认为的广告收入等现金收入商业利益包括广告收入,降低成本,丰富内容,提高知名度,教育用户使用,其他关联广告收益等等

(2)用户因为要获取百度文库的盗版资料,往往需要自己上传资料来换取“财富值”如果没有这些盗版内容,那么有些用户就不会上传其他的资料这极大的丰富了百度文库的内容如果同样的工作由百度编辑完成,那么需要海量的工资和人工工时而百度避免了这部分海量的成本开支,获得巨额商业利益

(3)用户因为盗版内容使用百度文库,知道了百度文库百度文库,也包括百度获得了知名度,美誉度,增加了品牌附加值因为用户之间相互传播,百度文库里有,可以极大的增加百度、百度文库的知名度如果没有这些盗版内容,那么用户就会尝试其他搜索引擎而百度有,那么就留住了用户,这也是巨大的商业利益

(4)用户因为盗版内容,自己学习使用百度文库的上传,下载等功能这些教育成本本来是需要百度支付巨额的教育成本,但是因为盗版,节约了教育用户的成本

(5)获得巨大的访问量和搜索量对商业网站来说,不是直接的广告收入才叫收益海量的访问量和搜索量同样的含金量很高的商业利益,属于商家必争之地如果没有这些盗版内容,那么百度文库的页面会减少,百度用户搜索到其他网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且被其他搜索引擎用户搜索到的几率也大大增加,从而吸引了其他搜索引擎用户投奔

(6)百度投放发行海量的“财富值”,其实就是虚拟财产这些虚拟财产是有价值的,一是为网友提供虚荣感,二是直接的使用价值很多资料需要财富值才能下载,而且这些虚拟财产“财富值”还无处购买,更驱动了用户去上传内容如果没有这些可以供交换的“财富值”,就需要花很多现金来购买用户行为和驱动用户行为 这和游戏里的武器装备一样,都是可以交换的虚拟财产

(7)对搜索引擎公司来说,用户的每一次搜索行为都是有商业价值的无论是百度还是谷歌,搜狗,搜搜,都推出了搜索联盟,吸引小站长投放自己的搜索框,吸引用户搜索不仅如此,还需要花钱吸引用户来搜索在一些网址导航网站,和浏览器上,为了默认搜索框的位置,更是需要花费海量的金钱每一个次搜索都包含商业利益否则,这些搜索引擎公司不会花大价钱去竞争

所以,百度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那些说百度没有因为文库获得商业利益的人,难道0.5元的广告收入叫商业收益,而节约1000万元的成本就不是商业收益了吗?

4.百度在获得巨额商业利益的同时,有没有尽责的消除盗版?

问答汇:百度没有尽责的消除盗版

(1)百度文库没有举报盗版的方便通道,直接的按钮这直接就是纵容对于一个存在海量的盗版内容的网站,却没有提供举报盗版的直接按钮,本身就是不负责的

(2)百度文库有方便的上传按钮,分享按钮,注册按钮,下载按钮,收藏按钮,却没有明确的举报盗版按钮因为每多点一个页面,很多用户就放弃了 作为盗版的重灾区,如果百度要声称自己尽责,那么提供一个直接的举报盗版按钮是必须的

(3)不能把责任推给权利人 如果说海量的内容中百度无法完成清查,那么著作权利人作为个体,就更不能和商业公司相比,面对海量盗版内容,是更难以花费大量时间,每时每刻去监控到百度的侵权和侵权变种的最起码,连先审核再公开都没有做到怎么能算是尽责?既然连视频网站,小说网站都可以做到先审核再公开,为什么百度文库做不到?托词而已

(4)另外,百度贴吧也是盗版的重灾区而且百度贴吧连举报盗版的按钮都没有 百度贴吧的举报按钮包括人身攻击、诽谤企业、广告、色情、反动头像、签名档却惟独没有举报盗版的直接按钮为举报盗版者带来巨大的不便这怎么能叫尽责?

而且盛大起点,红袖等网络小说网站的小说,只要是加入了VIP(收费)的小说,除了书名带有抗日字样的小说,每一个部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百度贴吧这些贴吧每天定时更新盗版内容,稳定带来用户吗,为百度带来巨大商业利益比如,有的贴吧盗版内容就是指向百度文库的链接,连锁盗版、稳定定时盗版更新

因此,综上,百度文库存在海量的盗版内容,而且每天都在增加获得海量用户,获得巨额的直接商业利益,包括节约的现金成本并且没有尽责的消除盗版,为著作权利人举报盗版制造了很大障碍,没有提供足够的便利按钮,而是让著作权利人面对海量的不断增加和更新的盗版举步维艰

本文考虑韩寒先生和其他作家对互联网行业利益链条了解也许没有那么深入,所以从互联网人士的角度,尝试分析,提供一种新角度的参考,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来源问答汇,转载请保留 http:///daan144

文章编辑: 365webcall网上客服工具(www.365webc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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